勞動部推出的「婦女再就業計畫」主要協助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的女性重返職場,提供職能培訓與就業獎勵。
適用對象
- 退出勞動市場達 180 日(約半年)以上的女性。
- 退離職場的原因不限於家庭因素(如個人進修、休息等皆可)。
- 目前沒有投勞保,15歲以上,且不能是負責人一等親親屬
主要獎勵內容
- 自主訓練獎勵(發給婦女本人)
• 完成訓練與求職登記:完成時數至少 8 小時之自主訓練並辦理求職登記,發給 2 萬元。
• 訓後穩定就業:結訓後 180 日內成功就業,再發給 1 萬元(最高共 3 萬元)。 - 再就業獎勵(發給婦女本人)
•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後,不論推介或自行就業,受僱滿指定期限即可申請。
• 全時工作:每月發給 1 萬元。
• 部分工時:每月薪資達最低工資二分之一以上,每月發給 5 千元。
• 獎勵最多發給 6 個月。 - 職場支持輔導獎勵(發給雇主)
• 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其他支持輔導措施(如家庭照顧協助、在職訓練等)。
• 每人每月補助 5 千元,最長可補助 12 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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